4)第一百四十章:我比较喜欢欺负人_[ABO]离婚后他拒绝当渣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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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狠厉,右眼角的地方还有一道食指长的刀疤。

  苏珩一边看资料,一边递给安景文一个欲言又止的眼神。

  安景文挑眉:“怎么?”

  “老板,您可能忘了。”苏珩实话实说:“A国但凡能排得上名号的,都被您欺负了一遍。”

  安景文不服气:“什么叫欺负?那叫做正常的商业竞争!”

  苏珩叹了口气,显然不想多费唇舌,翻到照片的时候,苏珩忽的“啊”了一声,“是他啊。”

  安景文:“说详细点儿。”

  “A国曾经的三大家族之一,范斯家族的当家人,我们跟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人还头发浓密。”苏珩提醒道:“最喜欢吃肘子,走哪儿都要吃,还喜欢养老虎,想起来了吗?”

  安景文一脸茫然。

  迟寒敏锐地抓住重点,“后来秃顶了?”

  “不是。”苏珩耸耸肩:“有次老板觉得他吃肘子的样子实在难看,正好那阵子在商业互殴,就打起来了,老板将人打得趴在地上起不来,然后顺手把人家头发给薅光了。”

  安sir当即“啊”了一声,有些惊讶:“我曾经干过这事?”

  苏珩点点头:“这人后来被你强硬地赶出A国商圈,过了一段阴沟老鼠的生活,我还以为死了,没想到活着。”

  寥寥几句话,却透着难以言说的信息量。

  迟寒看向安景文,脸上写着“做个人有那么难吗?”

  苏珩见状忍不住为旧主辩驳:“迟总,这也不能怪老板,A国比墨城乱多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人当街爆头,那里的法律规则束缚度极小,三天两头地死人,老板不下狠手,自然有人对他下狠手。”

  迟寒顿了顿:“那你该打就打,薅人头发做什么?”

  安景文:“肯定是那人的错,得罪我得罪大发了。”

  迟寒:“……”无耻。

  如果真是这个人,那么林文榄的猜测就绝对正确,对方是一时半刻找不到安景文,迁怒到了秦闻身上。

  “我惹的事情我来摆平。”安景文揉了揉眼角已经快要消退的青紫:“你也是,有事好好说,别总动手动脚的,我这一把老骨头了,你给我打散了怎么办?”

  苏珩微微瞪大眼睛,显然是第一次听安景文说这种话,他不把别人骨头折腾散都不错了!

  迟寒看到安景文就糟心,既然事情说清楚了,于是坐上车回家,一进门就嗅到了清冽的薄荷香气,有人扑上来,他顺势张开双臂抱了个满怀,眷恋地用下巴蹭了蹭秦闻的脑袋,“怎么了乖乖?”

  “想吃水果捞了。”秦闻声音很低,却让人有种三月暖阳照在身上的错觉,他连撒娇都跟其他Omega不一样,带着点到即止的调调,让人心里又酸又涨。

  “好……”迟寒拖长语调,一边换鞋一边将秦闻往上抱了抱,托住他的臀,青年顺势钩住他的腰侧,两人面对面贴着,往客厅走去。

  “车祸那事怎么说?”几分钟后,秦闻坐在厨房的大理石桌板上,吃着迟寒切好的小片菠萝,一条白皙的小腿无意识晃荡。

  迟寒接道:“一些不重要的小角色。”苏珩被安景文接走了,按照他老丈人的脾气,上次薅头发这次得扒皮。

  秦闻点点头:“你放心,我以后走哪儿都带着实体。”

  迟寒笑了笑,将人抱下来挂在身上,他的乖乖呐……

  一定得平平安安的。author_say安sir:娇花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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