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4【何朝琼的改变】(2)_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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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

  联想到这本书,甚至提醒到徐文辉,或许有钱了可以去美利坚投资一笔苹果和盖茨这些科技公司。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有远见的人也不错。

  其实徐文辉最开始是想把《夜玫瑰》这本书写出来的,《夜玫瑰》系作者书写寂寞与爱情的深情之作!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人。

  但是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

  我终于想起这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了。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朵他深爱的玫瑰;《夜玫瑰》是一本寂寞的人写给寂寞的人看的书。

  而且比较适合何朝琼的身份,不过字数太多了,多了一倍有余,相比起来,《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字数仅有五万字。

  本来就赶着两本书的徐文辉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写一部中长篇小说,太折腾了,所以选了这一部字数最少,但是最经典的!

  总之,何朝琼看完只会觉得有些新奇,也不会感觉太过不可思议。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另类的爱情,这时候的她没有电脑,没有聊天软件,对网络很好奇!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

  尽管嘴上说着忘记徐文辉,可这本书却像用玫瑰做的陷阱,使何朝琼愈陷愈深。

  直到她呆坐于床上,凝想着那只咖啡色的蝴蝶在静谧的天堂翩翩飞舞。

  而何朝琼的心灵深处却流出了一颗晶莹泪。

  “呜呜呜······”看着占有了自己第一次,第二次的男人......写出来的故事,何朝琼有一滴眼泪打湿了万字书上的蓝笔字!

  这明明是小说,可共鸣的何朝琼却坚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并随时随地都会生于自己的身边。

  不,或许已经生了,何朝琼认定这轻舞飞扬就是写的她,而痞子辉当然是那个败类了.......没错,败类辉直接把痞子蔡替代成自己了。

  这样代入满满的名字,何朝琼看了不当真才奇怪。

  情节中大多是平凡的对白,和随时都出现在现实生活的小细节,但却比词语华丽轰轰烈烈的情节更惧震撼力!

  爱情总是美好的,总是赚的无数人的眼泪,就像天蓝色和咖啡色的结合。

  就像故事里面说的: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所以我并不爱你。所以,是的。我爱你.就是这样,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现实着,并真实的相爱着。就像轻舞飞扬手臂上那一块红色的疮像蝴蝶一样显现,最终留在了痞子的心里,永远的…

  本以为她得的是俗的不能再俗的白血病,原来却是红斑狼疮;何朝琼本以为如此美丽的女子不会爱上一个平凡的青蛙,可惜她爱上了。

  用可惜二字是因为她爱上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够相守一辈子在一起的人。

  这让何朝琼一颤,脸色煞白道:“不行,我不能像轻舞飞扬那样错过我的真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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